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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检察系统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法检系统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方案》及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现对文山州检察系统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一、体检对象
在文山州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wenshan.jcy.gov.cn/)发布的综合成绩中进入后续环节的考生即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4月30日,上午7:10分前到场。
地点:文山州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文山州文山市开化中路228号,大兴寺旁)。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支付(可选择使用现金、微信或银行卡支付),具体金额以医院收费标准为准。需进一步检查的按标准收取。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请保持睡眠充足,饮食均衡,勿食油腻食物,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前8—12小时禁食,体检当天早晨禁食、禁水(考生可自备适当干粮)。空腹抽血、腹部B超、耳鼻喉及口腔检查并保留小便后方可进食。
3.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女性,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线检查。
4.做X光检查时勿穿带有金属钮扣的衣服、文胸;请摘取手机、钢笔、钥匙等金属物品。
5.近视患者请戴与近视度数相吻合的框架眼镜前往检查,不能佩戴隐形眼镜。
6.必须如实填写体检表,如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7.请服从导检人员的引导,积极配合体检医生做好各项检查,注意体检医生提醒的相关事项。
8.女性请不要穿连衣裙、塑身衣、连袜裤,妇科检查时月经期请告知妇科医生。
9.艾滋病抗体检查是必检项目。
五、体检相关规定
1.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2.报考者对初次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州人民检察院提交复检申请,州人民检察院将尽快安排报考者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需当场复检的项目,必须在当日完成复检,当场复检在初检医院完成。
3.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录后续环节,按规定进行递补。
六、体检其他要求
1.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5年4月30日上午7:10前到文山州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报到。体检地点停车不便,请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前往。
2.体检时请各位体检人员自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含公安部门开具的临时身份证)和彩色复印件1份、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签章的笔试准考证和《文山州检察系统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确认单及承诺书》,近期免冠彩色渐变蓝底证件照1张(1寸),黑色碳素笔1支。未带有效身份证件(含公安部门开具的临时身份证),不得参加体检。
3.体检实行监督和回避制度,考生家长、亲属及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体检中心;体检医生与参加体检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
七、重要提示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具体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组织开展,请考生密切关注后续工作安排,按要求参加后续招录工作。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因本人未关注相关通知或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有异常情况或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请及时联系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0876-2120292。
文山州人民检察院
2025年4月29日
来源:http://www.wenshan.jcy.gov.cn/tzgg/202504/t20250429_69359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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