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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法院系统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要求,现将大理州法院系统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对象
大理州法院系统非司法警察职位进入首轮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首轮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请登录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查询。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9:00开始。
三、资格复审地点
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六楼大会议室(大理市下关镇鹤庆路58号)。
四、资格复审程序
资格复审按照《云南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执行。招录单位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进行核实。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经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签订《云南省法院系统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应当本人到场参加复审,在规定的复审时间内不按时参加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自行放弃的考生,须提交自行放弃声明,由招录单位做好相关记录。
五、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一)笔试准考证2份。
(二)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半寸照片1张。
(三)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25年毕业生,可持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学历的证明材料,在录用前须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审验。
(五)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持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并做出书面保证作为符合持证条件的证明材料,在录用前须提供证书原件审验。
(六)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的2023年、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档案存入时间须在2025年2月底以前。
(七)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考生须出具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用前提供解除用工关系的证明材料。
(八)证明满足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请报考者对照报考职位,根据《云南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等相关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对应提供有关材料。
六、注意事项
(一)请报考人员如实提供资格复审相关材料,如发现报考人员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二)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及时登陆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认真阅读公告、报考指南及相关文件,知晓政策规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失误,其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进一步核对的过程。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后续考录程序。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与招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录资格。
(四)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导致无法接收到参加资格复审通知、递补通知、面试通知等重要考试信息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无法进入后续环节的相关后果。
(五)面试及后续的考录工作,将通过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官网(http://gw.yndlzfy.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持续关注。
其他未尽事宜按《云南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其附件执行。
咨询电话: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0872-2209220
云南省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4月15日
来源:http://gw.yndlzfy.gov.cn/article/detail/2025/04/id/87922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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